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
据了解,2023年1-5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9,排名全省第三,优良天数106天,占比70.2%。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72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均值24微克每立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值均在相应标准限值范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辐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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