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公布,嘉峪关市获得“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督查激励,成为全省首个在生态环境领域获激励城市。
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分别较“十二五”末下降44.9%、36.7%,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100%,北大河(干渠)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全国第二。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排名全省前列。区域环境噪声监测100%达标。顺利完成的土壤修复试点项目,为全国土壤污染治理提供了可行经验。率先在全省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受到生态环境部表扬。工业、燃煤、机动车和扬尘“四类污染源”治理成效显著,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记者李巍 通讯员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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